道法自然及五行爱好者的师法之道

2021-12-28

“道法自然”的说法出自老子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
老子不是易学和五行的发明者,甚而不是五行理论的参与者和实践者。易学五行在中国文化中自成一体,佛道诸家各有沿袭、发扬,其既不是宗教观,也不是方法论。易者理解的道,与老子话语中的道未必是同一概念。不过各家既然同样致力于探讨人类、万物与天命、自然之理的关系和影响,必然认同存在这样一类可以与自然之理相印证的规律和原理,其超于人类与万物之外,不受任何个体意志的影响,而世间万物无不受其作用,将这样一种超然的原理命名为道,想必各家都不会反对。

(“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古人认知中的“天”与“自然”,究竟如何分界,使得其间能再容下一个宏大的“道”?不说将举头三尺视作青天的古人,即便是自信对地球、宇宙颇有研究的现代的人们,何尝分得清天与天象。认知中与天最接近的学科无非气象与宇宙物理等,这些学科以外,地球上一切按照固有的物理规律运转着的事物,又何尝能脱出天道的作用。

非要予以解释,或可猜想,此处所指的天与地,不必与哲学或宗教观中的三界等同。“天圆地方”,同样是古代中国意味深长的一个主题。从易学术数的观点和事实推敲,其中的天不必是天空、天象、宇宙,地也不必是地面、地理。)

“天”和“道”的概念明晰之前,说清天如何法道是有难度的。而道须师法自然,应无可置疑。只有尊崇自然的客观规律,易学和五行才能避免滑入玄学和神学的深潭。
  五行的很多作用效果无法直接用当下的科学解释,但并不全然与科学相悖。至少中医学的无数经验可以证明其效用值得信任,运气学说的实践也表明其可信度远高于概率论,至少有必要深入观察。五行学说不必企望自然科学为之给出全面的解释才能存在。而如能找到与现实和物理有所印证之处,则证明存在五行通往科学的显见的路径(path),存在于天地间的根基更稳。这样的情形在五行学习和应用中其实并不鲜见,只是过于零散,大多只能停留在个别感悟,无法形成系统的理论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道不等同于自然。自然无德无识,无喜无悲,海平面上升与云行雨施,都是同一种自然的力量,天下昌荣还是生灵涂炭,自然毫不关心。科技追随自然生成的规律,同样既可造福也可为祸,而道立意于人世,有所取有所不取。自然随性而动,可以无为无不为,道需要有所达至,且有所扬弃。没有一种不持心向善的原则可以称为道。没有一种道不是为了有所达至。

有志了解和探索五行的人们,皆应有道法自然之心,以原道的宗旨为准绳,与自然之理相印证。共处同一个地球,科学与五行看似走在不同的路上,实则异曲同工,互相发明是最好的相处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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